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费县交通运输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非在编工作人员,拟从事道路畅通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输行业管理工作。现将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
(二)具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扎实认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能够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至2000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形象良好,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毕业生;
(六)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二、招聘计划
拟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8名,不限性别,专业限于道路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管理和文秘及相关专业。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至2018年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凡逾期不报名者,一律不再受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地点: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服务大厅二楼市场管理科。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采集个人信息。不接受网上报名。
(三)报名须提供资料
应聘人员需先到费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公告中,下载并填写《费县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然后携带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须贴照片)、诚信承诺书和以下材料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还需提供:
1、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上须粘贴1张);
4、有工作的必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书。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人数应达到1:1.5的比例,如最终确定报名的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1.5倍,不核减招聘计划。
(一)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参加面试,未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进入体检人选。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考察参照相关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满按时报到的,列为聘用人员;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工资待遇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一定期限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所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与费县劳务合作中心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本人自愿,聘用单位同意,可以继续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2400元/月,正式聘用后工资为2600元/月(含社会保险费用),实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缴纳相应社会保险。费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安排工作岗位、进行日常管理、工作考勤考核等。
被聘用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不享受国家公务人员待遇。
应聘人员在合同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或个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予以解聘。解聘后不再享受本简章规定的政策待遇。
咨询电话:0539-5028803 2110263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