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厦门市汀溪水库管理处招考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的优秀人才,充实单位各相应岗位。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5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能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人数、招考岗位及招考条件详见《厦门市汀溪水库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考办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招聘信息(2018年12月3日-12月12日)。将厦门市汀溪水库管理处招考简章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上公开发布。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报名后不得更改,并以所报考岗位参加考试。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3日至2018年12月12日(正常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12日17时30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联系人、联系方式:小颜、小方 0592-5079586
3.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材料自留底稿,恕不退还。
(1)报考辅助人员岗位填写《厦门市汀溪水库管理处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考驾驶员岗位填写《厦门市汀溪水库管理处公开招考编外合同工(驾驶员)报名表》(附件3);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的,需提交在厦满5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处研究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应聘者须于2018年12月12日前(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者视为不符合条件)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进行报名,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设定为:“应聘汀溪水库+岗位名称+姓名”,例如“应聘汀溪水库+辅助人员+张三”。
4.准考证发放:考试前三天发放准考证,报考者凭身份证原件到厦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有限公司猎头部(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19号A座三楼培训研修中心)领取(可以代领,需持有报考者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的具体时间请报考者及时关注厦门人才网“考试测评”频道通知。
5.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委托招考单位对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汇总报我处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即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厦门人才网“考试测评”频道公布;初审未通过的,由委托招考单位电话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2)资格复审。体检前,我处招聘领导小组依照发布的招聘信息要求,将对进入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若考核前还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或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只采取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辅助人员笔试主要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驾驶员笔试主要考试内容为交规、时事政治,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每个岗位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不足1:1的比例,则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3.笔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请关注厦门人才网。
(四)体检与考核
1.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成绩合格者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由招考单位组织,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本次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程序及标准。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用人单位派出考核组到拟聘用人员的工作单位、学校、村(居)委会或居住地派出所,对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1.体检、考核结束后,对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厦门水利信息网/厦门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1年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良好的可续签。
三、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表中学历要求“XX”含XX及以上学历,如“大专”含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表中“年龄”栏内所列年龄指该年龄以下,如“40”系指“40周岁及以下”。表中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18年12月12日,如:“40”系指1978年12月12日(含)以后出生。
(三)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非全日制学历的报考人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学历(位)报考,但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持上述学历报考人员最迟应于考核阶段提供书面认证报告,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或通过任何关系影响招考工作。违者取消应聘和聘用资格,已被聘用的将予以解聘。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需确认自己符合所报岗位要求的条件,所提供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与招考工作有关的信息,将及时在厦门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不另行通知。
(五)应聘者往返交通及食宿、体检等费用自理。
(六)不适应岗位要求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本简章仅适用于此次公开招考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汀溪水库管理处招考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592-7152301,联系人:苏先生、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