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机制,实现“做活乡级、以乡带村,做实村级、以村促乡,乡村一体、整体发展”的目标,进一步加强西固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有效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甘肃省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疗机构一体化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发〔2018〕390号)、《关于做好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甘卫基层函〔2018〕148号)、《关于全省乡村医生执业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补充通知》和西固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固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17〕118号)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队精神,热爱农村卫生事业。
2、本人为兰州市常住人口,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者取得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口腔、麻醉专业,不含护理、助产、药剂专业)、中医类别(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不含中药药剂、栽培专业)、公共卫生专业和全科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3、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具备一定的电脑操作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记录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有精神病史的;
(6)参加邪教组织的;
(7)其他不适宜从事乡村医生工作的。
三、组织报名及考试安排
(一)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5日- 12月7日,共3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地点:兰州市西固区政务大厅一楼(综合窗口二)。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931-7547689
3、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携带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执业资格证等)和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进行资格审核。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同意报名的证明进行资格审核。
(二) 考试安排
1、考核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基本医疗(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免疫规划、传染病、慢性病防治、妇幼保健知识和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等相关内容,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辅导培训。面试按招聘名额1:1.5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总成绩计算: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录取人员依次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3、考试时间: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12月8日上午
9:00-11:00。
四、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及相关修订标准执行,在区卫计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在告知体检结果后3天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以上体检费用全部自理。经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
五、公示招聘结果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并在西固区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聘用及待遇
1、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无异议者经区卫计局审核,区人社局审批,在集中培训考试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用人员身份为乡镇卫生院临聘职工,即乡聘村用。对在村卫生室工作年限较长、业务水平高、群众反映好且取得执业助理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在岗村医,在乡镇卫生院招考正式编制工作人员时可优先录用。
2、新进入村卫生室工作的乡村医生,其个人报酬由区政府补助金(兰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按规定标准收取的诊疗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补助等组成,按月发放;并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兰州市西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兰州市西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