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和街办事处消防工作实际,为切实抓好辖区内消防安全工作,加强消防应急队伍建设,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批准,决定公开补招社区消防协管员(执勤人员)1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4.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二)岗位要求
1.男性,年龄为22-40岁,高中(中专、技校)或同等以上学历,需持有C1驾驶证;
2.持有武汉籍户口,能值夜班,主要从事消防安全巡查、火灾扑救与应急救援工作;
3.具有消防员资格证书、党员、退伍军人或具备相关技能与特长的人员优先聘用。
(三)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1.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行为;
2.组织或参与过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地点和时间
通过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大队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统一分配至军山街下辖社区微型消防站工作。实行工作5天休息2天的工休制度,工作时执行24小时轮班驻勤制。
三、工资薪酬及其他待遇
(一)入职后月薪资3500-4000元(税前工资,含个人应缴“五险一金”)。
(二)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应聘人员须在2018年12月3日-12月7日(7日下午17:00停止接收邮件)期间进行邮箱报名。
(二)报名方式:下载附件一,填写完整后附上岗位所需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hrc111@sina.com,邮件主题务必为:军山街+岗位名称+姓名(如:军山街+消防协管员+张三),否则视为无效报名,邮件将不被识别,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报名初审:由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办事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8年12月10日前确定入围人员名单。
五、笔试
笔试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人数1:2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将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的人员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资格复审人员。
六、资格复审
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复审合格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审核: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驾驶证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2张。
七、面试
面试由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折算出综合成绩。
八、体检及考核
面试结束后,取综合成绩最高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及考核的人选。拟聘人员需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考核工作含体能测试及政审。如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不按规定项目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情况,将按综合成绩高低顺次递补拟聘人员,不再另行组织招聘。
九、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聘用合同,发放工资,统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十、其他事项
(一)此公告发布以后的各环节有关通知,将通过官方指定电话号码或邮件通知,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
(三)咨询电话:027-83883626(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办事处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