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受理和处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法定机构。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办案岗工作人员、综合岗工作人员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 岗位职责及要求
岗位一:办案岗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1、负责所承办案件的程序管理和对仲裁庭、当事人的服务工作;
2、负责相关工作领域仲裁法律制度的宣传、推广工作;
3、积极开展相关领域仲裁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工作;
4、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岗位要求:
1、年龄30周岁以下,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
2、精通民商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国际经济法、仲裁法等领域专业知识;
3、热爱仲裁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4、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应用能力;
5、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协调能力,能承担较大的工作压力。
岗位二:综合岗工作人员
岗位职责:
1、负责机关各类公文及材料起草工作;
2、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要求:
1、年龄30周岁以下,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起草机关公文及其他政务类;文稿的素质和能力,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协调能力强,善于沟通;
4、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能承担强度较大的工作压力,工作态度细致、踏实。
三、工作时间
每周5天(8小时/天),周末双休;其他节假日以国家规定时间为准。
四、薪酬福利
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并提供工作餐等完备的福利保障。
五、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日起,截止至2018年12月15日下午14:00时止。
2、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见附件1),以及本人近期清晰生活照、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证书一并打包以附件形式发送至
weiyuan1116@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办案岗工作人员+姓名”,请务必按照规定格式命名,否则简历不能被收取,请勿重复投递简历。
(二)考核
考核内容分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核,视为自动放弃。
六、体检及聘用
1、拟入职人员需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凡出现拟聘人员不能按时签约、或本次入围的拟聘人员中出现本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
2、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在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否则不予录用。
七、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诚实守信,凡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
2、咨询电话:027-59512804魏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武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