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拱墅区慈善总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热爱社会服务事业,热心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2. 43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有一定从事社会服务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4日—10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拱墅区文一路28号民政局307室,联系电话:88399766。
3.报名资料:近期免冠照片1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和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四、招聘办法
在报名的基础上,经资格审查、面试,以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综合素质成绩占总成绩的20%。考察皆合格者,进入试用期。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由区慈善总会决定递补方案。
五、其他事项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能胜任岗位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胜任的,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录用人员按编外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