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12〕121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经研究,决定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下半年永嘉县面向大学生村官计划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参加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三)2007年以来,经我县组织人事部门统一选聘到村(包括社区)任职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并任满两个聘期。
(四)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或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有两次及以上为优秀等次。
(五)截止2018年12月3日(公告日)仍留村任职的。
“担任村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满3年,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满6年”时间计算,包括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任职时间可以累计。通过换届选举担任村两委委员职务的,因村级组织提前换届导致大学生村官任职满1届但未满3年的,按3年计算。补选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则按实际任职日期计算。
三、招聘方式与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嘉县行政中心(县前路94号)1618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在中国永嘉公务网(http://www.yj.gov.cn)自行下载并认真填写《2018年下半年永嘉县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村、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盖章后,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要的村两委任职文件或当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需注明“经与原件核对相符,无异议”,核对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并提供个人近期免冠正面照1寸2张。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初查不予通过。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2018年12月22日上午9:00—11:30。
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含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公文和写作等内容)。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综合基础知识》科目满分为100分。不参加笔试视为弃权处理。
(三)考核
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大学生村官选聘以来工作情况进行量化评分,分值根据担任大学生村官以来年度考核结果、担任过职务、获得过省市县荣誉及在村履职情况进行打分,采取百分制。
1、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能积极履行村里各项工作任务,村民反映良好,历年考核均称职以上的,得基本分60分。
2、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取得年度考核优秀1次的加2分、优秀2次的加4分,以此类推,最高分为10分。
3、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担任过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的加10分,担任过村支部副书记或村委会副主任的加5分。
4、聘期内和留村任职期间,取得过县委县政府先进荣誉的加3分、市委市政府先进荣誉的加6分、省委省政府先进荣誉的加10分,累计最高分为10分。
5、取得县委组织部十佳大学生村官的加3分(县优秀大学生村官2.5分)、市委组织部十佳大学生村官的加5分(市优秀大学生村官4.5分)、省委组织部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加10分,累计最高分为10分。
以上第⑷⑸点先进荣誉获得的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日(公告日)。
考核分为以上五项之和。大学生村官总成绩=笔试成绩×50%+考核分×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大学生村官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遇比例内总成绩同分的,依次以笔试成绩高者、选聘到村工作时间早者、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3、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入围考察人员。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标准执行。
4、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相应取消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反映问题,对反映的相关问题经查实确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相关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核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且三年内不得参加乡镇事业单位面向符合条件大学生村官的考核招聘。
四、管理与待遇
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应继续留村工作3年,并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明确。首次聘期可不再安排试用期,直接正式聘用。首聘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大学生村官经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严肃处理,并取消大学生村官身份。因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本次招聘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四)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0577-57756276、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7-57756558。
六、本公告由中共永嘉县委组织部、永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