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谷城县公安机关警务辅警人员管理办法》(谷政办发[2017]12号)、《谷城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法》(谷公发[2018]19号)、《谷城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谷人社发[2016]47号)文件精神,谷城县看守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察留置对象看护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监察留置对象看护辅警。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谷城籍符合谷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谷城县公安机关警务辅警人员管理办法》(谷政办发[2017]12号)、《谷城县公安局辅警管理办法》(谷公发[2018]19号)、《谷城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谷人社发[2016]47号)规定的招聘对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及国家的法律、法规。
3、男性,要求年龄在20至35周岁,身高170厘米以上,有B型驾照优先;
4、具有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优先;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语言表达能力强,有较好文字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协调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岗位职责
在看守所民警带领下,协助民警开展相关工作。
五、招聘方法、步骤
本次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谷城县看守所于2018年12月5日通过谷城政府网、谷城新闻网、今日谷城微信公众号、云上谷城APP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6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 00。
3、报名地点:谷城县城关镇西关街133号看守所,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张警官:13871680825.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2018年谷城县看守所辅警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如发现填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招聘资格。同时,还需现场提供以下材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人员索引页及个人单页),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件及复印件;
②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③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照片3张;
④个人信用证明(由本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
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执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或外语等级证书等。
(四)体检
在县级某医院集中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政审
谷城县看守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治资格审查。因报名人员放弃政审或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聘用和管理
(一)谷城县看守所按规定的程序,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对象,报县人社局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谷城县看守所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岗前培训,谷城县看守所按有关规定与聘用对象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正式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谷城县看守所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