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招聘专职辅导员,为保证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坚持思想政治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
专职辅导员10名(含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名)。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过硬。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专业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法学、哲学、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艺术学、体育学、英语、医学类及其基础专业。
4.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为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5.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不超过28周岁;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5周岁。以上均按2019年1月1日计算。
6.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是以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员,能够用双语(汉语、维语)开展工作。
7.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能够入住学生宿舍和8小时以外开展工作。
8.同等条件下,有辅导员工作经验和高校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报名截至2019年1月4日。
2.报名地点: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学苑路87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连同个人简历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党员身份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人事处(行政楼405室)报名。报名时还需提交由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材料。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陆学校网站下载《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将《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及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职称证、执业(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党员身份等材料发送到人事处招聘邮箱(rschbzyygz@163.com)。由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材料也需发送到招聘邮箱。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注明应聘专职辅导员岗位。
4.联系电话:咨询电话:0716-8023568、8023971;监督电话:0716-8023545。
(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2019年1月6日,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到校参加招聘考试时,应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提交学校复核。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应聘人员于2019年1月9日到校报到,1月10日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个人综合成绩(100分)=笔试(50%)+面试(50%)。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笔试内容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相关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面试: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应该面试人数),最后一名并列时,并列考生一并纳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2比例的,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实际面试人数)。面试分为演讲和答辩,演讲时间6-10分钟,演讲结束后,随即进行答辩,参加面试对象随机抽取题目并现场作答。
面试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主考官1名,其他考官6名。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成绩作为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019年1月11日,应聘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将在学校组织部(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体检与心理测试: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实际面试人数与应该面试人数的比例(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确定参加体检与心理测试人员。
(五)确定聘用人选:根据体检与心理测试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确定拟聘用人选,人选在学校组织部(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主动放弃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