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特勤类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其中男性50名,女性10名),根据《苏州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岗位说明
特勤类岗位:主要职责为协助民警开展社会面动态巡防,主要有巡逻防控、治安检查、信息采集、服务群众等工作。
二、工资待遇
特勤类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由苏州市财政保障,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新入职人员2017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7万元左右,入职后以公安服务年限为基础进行层级晋升,实行工资稳步增长机制。
三、报考要求
1、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事业责任感。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
3、具有苏州市区户籍(不含四县市及吴江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户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至2001年1月期间出生);身高1.70米(含)以上;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23周岁以下(1995年1月至2001年1月),身高1.68米(含)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复员军人可放宽至高中。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机警敏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肤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肝功能检查各项指标正常。单侧裸眼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4.8(含)以上。体检项目标准按招录人民警察所使用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四、报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
(1)网络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登陆苏州人才网(http://www.szrc.cn,下同)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12月7日10:00至12月12日17时。报名成功后打印《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表:过往疾病情况调查表》。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资料,信息不实者视为报名无效。
(2)现场审核确认:完成网络报名的报考人员,请于12月14日13时,由本人携带《现场审核通知单》、《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退役证、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苏州市个人征信报告市区查询网点:人民银行苏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金阊支行、上海银行吴中支行、浦发银行相城支行、农业银行新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新区支行、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光大银行苏州分行、民生银行苏州分行。出具时间为2018年12月1日以后),至苏州市人才市场进行现场审核确认(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3)通过现场审核确认的报考人员,请根据《审核确认书》的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体能测试。
2、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试、面试,按体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的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其中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体测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轮体检。
男性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和俯卧撑,女性体能测试项目为4×10米折返跑和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成绩取两项测试成绩的平均值。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
考试结果在苏州人才网查询。
3、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岗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同岗位末位出现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环节。
5、录用。
体检、政审均合格者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州人才网公示,公示期3天。经公示无异议,拟录用人员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手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报到,试用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
试用期内因违反管理规定被问责的人员视为试用期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岗前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立咨询电话:(0512)65225661转79520;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25661转79157。
六、本简章由苏州市公安局姑苏分局负责解释。
2018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