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有关规定,张家港市教育系统决定赴有关高校公开招聘教师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在职研究生)。2018年1月1日至现场资格审核前取得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尚未就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也可报考。
2.部分紧缺岗位放宽到2019年全国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相应学科(不包含其下设二级民办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依据2017年9月教育部、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7日至2000年12月12日期间出生)。户籍不限。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报考者毕业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限定的学科专业要求相匹配。
(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签订限期取得承诺书。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七)《2019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19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下简称《岗位表》)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及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2.报名网址:2019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 http://218.4.136.222:8010/wsbm)。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系统公告栏公告。
3.报名及照片上传时间:2018年12月7日8:30~12月12日16:3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X170,JPG格式,30KB以下。
4.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12月7日8:30~12月13日16:30。
5.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只能选择一个面试地点的一个招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6.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2: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8年12月14日9:00至12:00登陆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五、现场资格审核
(一)审核时间及地点
1.南京师范大学:12月15日(周六)8:30~11:30,随园校区田北楼402室。
2.西南大学:12月19日(周三)8:30~11:30,教育学部。
(二)审核程序
1.报名者信息确认: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者须登录“2019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各1份,带至现场确认。
2.报名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签订限期取得承诺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成绩单及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②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提供硕士研究生及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③归国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在准考证上盖章确认。通过审核者,须及时登录“2019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考场号、座位号,并自行填写在准考证上相应位置。
(三)注意事项
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资格。经现场资格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报考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考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1)南京师范大学考点:12月15日(周六)下午;
(2)西南大学考点:12月19日(周三)下午。
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基本教育能力考核。总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考试时间30分钟。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1)南京师范大学考点:12月16日(周日);
(2)西南大学考点:12月20日(周四)。
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微型课。总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指定内容准备30分钟,上课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以上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组织加试。
七、体检、政审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考察(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对考察(政审)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应将不合格的理由书面通知考生。
八、公示及录用
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由张家港市教育局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批准录用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至张家港市教育局领取《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因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录取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录用人员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凡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
九、考试费用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考者报名费、考试费。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58218898。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王老师0512-58222470,蒋老师0512-56729901
张家港市教育局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27日
附件:2019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019年张家港市教育系统校园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50人) | |||||||||||
招聘地点 |
岗位代码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条件 |
开考比例 | ||||||
学科 |
岗位名称 |
岗位简述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其他条件 | ||||
南京师范大学 |
01 |
普通中学 |
语文 |
中学语文教师 |
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工作 |
专技 |
7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类(语文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
2:1 |
02 |
普通中学 |
数学 |
中学数学教师 |
从事中学数学教学工作 |
专技 |
8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数学类、教育类(数学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
2:1 | |
03 |
普通中学 |
英语 |
中学英语教师 |
从事中学英语教学工作 |
专技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英语类、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教育类(英语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
2:1 | |
04 |
普通中学 |
物理 |
中学物理教师 |
从事中学物理教学工作 |
专技 |
4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物理学类、教育类(物理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
2:1 | |
05 |
普通中学 |
政治 |
中学政治教师 |
从事中学政治教学工作 |
专技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类(思政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
2:1 | |
06 |
普通中学 |
历史 |
中学历史教师 |
从事中学历史教学工作 |
专技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历史学类、教育类(历史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
2:1 | |
07 |
普通中学 |
地理 |
中学地理教师 |
从事中学地理教学工作 |
专技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地理学类、教育类(地理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
2:1 | |
08 |
职业学校 |
电工电子 |
职业学校教师 |
从事职业学校电工电子教学、实训、技能大赛及创新大赛指导工作 |
专技 |
2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电子科学与技术类(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专业)、控制科学与工程类(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2:1 | |
09 |
职业学校 |
机械 |
职业学校教师 |
从事职业学校机械教学、实训、技能大赛及创新大赛指导工作 |
专技 |
2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机械电子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动力机械及工程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2:1 | |
10 |
职业学校 |
电气工程 |
职业学校教师 |
从事电气自动化类教学、实训、技能大赛及创新大赛指导工作 |
专技 |
1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电气工程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2:1 | |
11 |
普通中学、职业学校 |
计算机 |
普通中学、职业学校教师 |
从事中学信息学教学及竞赛指导工作,或从事职业学校计算机类教学、实训、技能大赛及创新大赛指导工作 |
专技 |
4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物联网专业)、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
2:1 | |
西南大学 |
12 |
普通中学 |
语文 |
中学语文教师 |
从事中学语文教学工作 |
专技 |
3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教育类(语文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
2:1 |
13 |
普通中学 |
数学 |
中学数学教师 |
从事中学数学教学工作 |
专技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数学类、教育类(数学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
2:1 | |
14 |
普通中学 |
英语 |
中学英语教师 |
从事中学英语教学工作 |
专技 |
2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英语类、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翻译、教育类(英语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以本科学历报考的人员须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应学科。 |
2:1 | |
15 |
普通中学 |
政治 |
中学政治教师 |
从事中学政治教学工作 |
专技 |
2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类(思政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2:1 | |
16 |
普通中学 |
历史 |
中学历史教师 |
从事中学历史教学工作 |
专技 |
2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历史学类、教育类(历史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2:1 | |
17 |
普通中学 |
地理 |
中学地理教师 |
从事中学地理教学工作 |
专技 |
2 |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地理学类、教育类(地理专业) |
具有相应学位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