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优化卫生队伍结构,提高全县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有关规定,2018年,我县拟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项目)人员20名,含贫困地区定向引进医学专科生项目人员10名;乡镇卫生院执业(助理)医师项目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pta.gov.cn、北川羌族自治县政务网http:// beichuan.my.gov.cn发布)。
一、考核招聘范围、对象
贫困地区定向引进医学专科生项目为2018年毕业,已申请到北川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医学卫生类大专学历项目人员;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项目为在我县乡镇卫生院服务满5年,考核合格,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10周年及以上,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原招募单位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项目人员。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证书、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责任自负。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年满18周岁;
2.符合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符合《北川羌族自治县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项目)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应与本人有效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5. 招聘后,纳入贫困地区定向引进项目人员须自愿在招聘单位工作满最低服务期限6年;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项目人员服务期为3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本县卫计系统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和专业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方式及地点:只设现场报名。地点:县卫计局(永昌镇巨达路1号,北川中学正大门前约50米)四楼办公室(三),咨询电话:0816-6198766。
3.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认真阅读《考核招聘公告》,了解考核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对象、范围、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符合考核招聘条件的岗位进行填报。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提交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北川羌族自治县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项目)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并从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打印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带二维验证码);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社保缴费凭证、聘用合同及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证明等资料。同底免冠证件照两张(1寸)。
5.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等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审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等环节。报名时的资格审核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笔试通知书,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笔试通知书领取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北川政务网进行公告,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少数民族加分+面试成绩×50%。
(一)笔试(100分)
1.笔试内容。医技药岗位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报考者在笔试当天持本人笔试通知书和身份原件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笔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面试入围人员,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本次考核招聘同类别岗位所有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笔试无成绩或成绩为0分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4.加分。
(1)政策性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的人员,截止2018年12月24日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政策规定年限且考核合格的,按照川人发〔2007〕16号、川组通〔2010〕4号文件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川人社函发〔2018〕318号文件规定加分。上述文件中“评为优秀”非年度考核优秀。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则在笔试折合前加分。加分最高不超过6分。凡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
(2)少数民族加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关于“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前款规定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的规定,对报考我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3)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8年12月27日—28日(9:00—11:30、14:00—17:00)将以下材料送交县人社局202办公室(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巨达路3号)进行审查:
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服务证(服务协议、考核材料)、服务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组织部、人社局、团委、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证明样本见附件2)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②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身份证、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及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③少数民族报考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拟加分人员情况在北川政务网公示。
5.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者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和少数民族加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数之比低于1:3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和是否进入面试,在北川政务网进行公示。
(二)面试(10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见《面试通知书》。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前需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的有关事项在北川政务网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
1.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构成竞争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未构成竞争的岗位由现场考官2/3以上表决通过方可进入体检。
2.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3.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等具体事项在北川政务网公告。
六、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再次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进行筛选。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国家、省以及行业、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确定。如需递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后又主动放弃补检的考生所出现的空缺及补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考核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
对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报请县人社局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核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核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请县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体检人员。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核。
八、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一)贫困地区定向引进项目管理的医学毕业生,在6年服务期内,每服务满一年考核合格发放5000元补助;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该年度不予发放补助;服务期(服务未满一年的不计服务期)未满6年的,全额退还已享受的项目补助费用,每差一年另缴纳5000元违约金,所退还的补助费用和支付的违约金缴入当地金库。
(二)乡镇执业(助理)医师项目人员,志愿服务期间计算连续工龄,这部分人员自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批)确认招聘资格之日起,工作满3年后方可流动。
十、其他事项
(一)请报考者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并对照公告和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审慎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本次考试有关调整、补充、提示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有关事项均在北川政务网发布,拟聘人员公示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北川政务网和绵阳人事考试网的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三)请报考者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考试时除外)必须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及时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和主管机关。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四)身份证、通知书是报考者参加各科目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在整个招聘工作中报考者须使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此次考核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考核招聘工作要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谨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该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和组织、人事、劳资、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与参考者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816-6198766(县卫计局)
0816-4823175(县人社局)
0816-4821390(县监察委)
附件:1.北川羌族自治县2018年直接考核招聘卫生专业技术(项目)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