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社会面治安防控水平,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面向社会招聘15名社会治安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正义感。
2、自愿从事社会治安辅助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3、年龄18至30周岁,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双眼裸眼视力1.0以上,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无纹身,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无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心理素质好。
4、结合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为吸纳各方面人才,在满足上述条件前提下。复退军人或公安院校毕业生优先。
5、国家承认大学本科或专科以上学历。
5、合肥市户口或在巢湖市有固定合法住所的人员。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
2)、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或在其他单位从事治安辅助力量时被解聘、辞退、开除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参照考录公务员考察〈政审〉有关要求)
二、招聘岗位
1、文秘岗位:4名(男女不限),其中学历要求:大学本科(中文及相关专业)。
2、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管理岗位:3名(男性),其中学历要求大学专科(计算机及相关专业)。
3、社区和巡防处突等基层工作岗位:8名(男性),其中学历要求大学专科,专业不限,复退军人可适当放宽至高中。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核准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5日至2018年12月25日
2、报名地点: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政治处(巢湖市渡江路合巢经开区公安分局),联系人:褚理黎、金涛。联系电话:66267212,82364114。
3、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者需填写《2018年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社会治安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4、注意事项:报名者需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二)笔试
1、笔试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在测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体能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告为准。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规定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四)体能测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缩减招聘计划),在报考人员中依笔试成绩 (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测试人员,招聘岗位人数不足5人的,按1:5比例确定测试人员。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执行,由合肥市公安局巢湖经济开发区分局组织实施。其中,1000米跑(800米跑)、10米*4往返跑测试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
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实际通知为准。
(五)面试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进入面试,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员确定。测试人员面试工作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形象、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现场处置能力和临场发挥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合成确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在安徽巢湖经开区管委会网站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其他人员纳入后备库,当人员需要补充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一年内有效)。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监察室和合肥市公安局巢湖经济开发区分局派人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经历等。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网站公示3天。对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报经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同岗位等额递补。
四、聘用手续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的即办理核准、聘用手续。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期间解决好一切与个人相关的劳动合同、经济纠纷,否则不予聘用。试用期考核或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予以辞退。经考察合格并能够胜任工作的与安徽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或第三方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1年1聘;违反劳动纪律及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办理续聘手续。
(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由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承担。试用期工资为每月1500元(含加班费)。正式聘用后,按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执行,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
五、其它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报到者,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新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51-82363993。
(三)本《公告》由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1-66267212、82364114。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社会辅助人员招聘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