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要求,根据安徽省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关于留置看护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马鞍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规定,马鞍山市公安机关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承担市纪委监委留置看护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留置看护人员(辅警)100名。招聘职位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1、学历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士官)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2、年龄条件: 1990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以下人员年龄可放宽至1988年12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1)中共党员;
(2)退役士兵(士官)中荣获(立)优秀士兵(士官)或三等功以上奖项,或担任过班长(副班长);
(3)大专以上学历中所学专业为法学、司法、警察专业。
3、其他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热爱辅警工作;
(3)马鞍山市户籍(2018年马鞍山市退役士兵<士官>未落户口的不受限制);
(4)身体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现在公安机关从事辅警工作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情形。
5、笔试加分项:
(1)中共党员加5分;
(2)退役士兵(士官)加5分;
(3)荣获(立)过优秀士兵(士官)或荣获(立)三等功以上奖项或担任过班长(副班长)的加5分(此项加分不得超过5分)。
笔试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5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留置看护人员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当场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4日至12月26日(8:0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
(1)市人事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大厦<市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受理报考下列职位的人员:
马鞍山市公安局(职位代码130001、130002)
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职位代码130003)
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职位代码130004)
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职位代码130005)
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职位代码130006)
马鞍山市公安局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职位代码130007);
(2)含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含山县烟草专卖局东100米)二楼考试中心窗口,受理报考下列职位的人员:
含山县公安局(职位代码130008);
(3)和县公安局5楼502室,受理报考下列职位的人员:
和县公安局(职位代码130009);
(4)当涂县公安局6楼614室,受理报考下列职位的人员:
当涂县公安局(职位代码130010)。
3、报考考生应携带《2018年招聘留置对象看护人员(辅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以及加分项所需材料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办理报名手续;
4、报考考生应认真阅读公告,并由本人填写报名表。凡发现报名人员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体能测评及笔试
1、体能测评:
(1)时间:2018年12月30-31日,考生须按《体能测评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达,逾时视同放弃;
(2)地点:马鞍山市第十二中学(十七冶医院对面巷内);
(3)体能测评对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自带运动鞋);
(4)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测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30岁(含)以下 | |
1000米跑 | ≤4′30″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女子组
项 目 | 标 准 |
30岁(含)以下 | |
800米跑 | ≤4′25″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5)体能测评不合格者,直接淘汰,不得进入笔试等后续环节。
2、笔试:
(1)笔试的主要内容:言语理解、数量关系、推理判断和常识。笔试满分为100分(不含加分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机关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9年1月3日(8:00—11:30,14:30—17:30)前往各自报名时的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45元/人;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5日上午9:00-至10:30,考生携带考试用具、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结果运用:笔试成绩(含加分项)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1:2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六、面试
参加面试考生于2019年1月11日(8:00—11:30,14:30—17:30),前往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按省财政厅、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人。
1、面试时间:2019年1月12-13日;
2、面试地点:市人事考试院面试基地(市人力资源大厦4楼-5楼);
3、考生面试结束,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七、总成绩和体检名单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按照4:6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八、体检
1、体检标准参考人民警察招录体检通用标准;
2、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2019年1月19日上午7:30在市公安局(九华东路2017号)集中;
3、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
4、考生体检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递补。
九、考察政审
1、考察政审对象为体检合格的拟聘用留置看护人员;
2、考生政审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
十、拟聘用留置看护人员公示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合格人员。2019年1月25日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5天。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经市公安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证属实的,即取消资格。空缺名额按同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
十一、用工形式及待遇
1、聘用留置看护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留置看护人员聘用后由第三方机构派遣至各级公安机关,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根据用工单位需要和拟聘用留置看护人员表现情况,再续签合同;
2、聘用留置看护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各级公安机关辅警所在地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十二、其他事项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相关规定参加报名、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考试期间公告及考务工作安排变化,在公告发布网站发布;
3、本《公告》由马鞍山市公安局和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在2018年12月17日- 2019年1月28日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1)报名咨询电话:
报考马鞍山市公安局、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分局、马鞍山市公安局雨山分局、马鞍山市公安局博望分局、马鞍山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马鞍山市公安局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分局 0555-2422361;
报考含山县公安局 0555-3839166;
报考和县公安局 0555-5312661;
报考当涂县公安局 0555-6513020。
(2)考务咨询电话:
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 0555-8880232
(3)监督电话:马鞍山市纪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组 0555-2422037
5、公告发布网站
马鞍山警方(微信公众号);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assi.gov.cn/
马鞍山市人事考试网站:
http://www.masrsks.cn/
马鞍山市公安局 马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