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座落在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是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职业卫生、中古眼科医疗合作为一体的多院区联动的现代化复合性大型医疗中心。为了不断推进跨越式发展,面向社会招聘引进高端专业技术人才。现将2018年人才引进及专业测试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详见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人才引进岗位表中的“40周岁以下”为“1977年12月14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2月28日。
(二)报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周六上午正常上班)
联系电话:0551—64286070 联系人:李健
(三)应聘者报名时请提交打印版《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并携带身份证、所有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序装订)。
三、人才引进待遇:录用后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办理省直事业单位入编,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关于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的规定(暂行)》的通知》(省二医人〔2014〕1号)文件精神享受相应的博士津贴及住房补贴。
四、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学术水平、工作设想与发展潜力,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技术水平、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9日
2.地点: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C楼五楼会议室
地址:合肥市北二环砀山路1868号;
乘车路线:47、49、107、157、159到省第二人民医院站;25、121、139到七里塘站。
五、体检考察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核情况,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评分第一、第二要素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征信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确定拟聘人员,在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查后,报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期。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4286070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551-62998022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
0551-64286067 安徽省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