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上栗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合同制辅警30名,其中:男26名,女4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上栗县户籍,年龄为18周岁至30周岁(即1988年12月3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男性净身高在1.65米以上(含1.65米),女性净身高在1.58米以上(含1.58米);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和缺陷,身上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和色觉异常,形象良好,双侧裸视力须达到4.8以上;
5、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并热心辅警工作,遵纪守法,服从管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2、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有“非访”行为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方法与程序
成立上栗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编委办组成,具体招聘事宜由上栗县公安局辅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上栗县政府门户网站、上栗就业信息网、上栗发布、上栗公安、市就业局、市人才网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3日至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下午17:00)。
2、报名地点: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栋二楼
3、报名和资格审查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现场报名时需提交学历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以上均需原件与一份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一份、征信报告一份、近期一寸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并采集相关信息。《报名登记表》由报名人员在报名处领取(见附件)或自行下载并于报名前填写好相关信息,提交《报名登记表》时即开始进行资格审查。
4、报考费:60元/人(含保险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测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人员招录、使用全过程,凡发现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人员考试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体能测试(100分)
测试项目:
男子组:10米×4往返跑(20%)、1000米跑(60%)、俯卧撑(20%);
女子组:10米×4往返跑(20%)、800米跑(60%)、仰卧起坐(20%)。
测试计分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具体见细则。
(四)面试(100分)
1、体能测试之后,根据测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 的比例确定人员进入面试,入围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上栗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2、体能测试和面试均按排名计算公式(X-N+1)×100/X×权重系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确定最后排名成绩。
3、加分项目:①应聘人员系全日制本科以上、公安警察院校(含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额外加5分;②应聘人员有连续3年以上(含3年)全市政法系统工作经历的,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额外加3分; ③应聘人员系计算机应用专业、软件工程毕业生,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额外加2分;④应聘退伍军人荣获部队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分别额外加5、3、2分;⑤符合以上多项加分条件的,总加分数不超过5分。
加分项目佐证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职位拟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规定的人民警察职位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政审: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七)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在上栗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淘汰,不予录用。
五、审批聘用
岗前培训结束后,对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小组研究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有3个月的试用期(不含上岗培训时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工作分配。
六、薪酬待遇
1、试用期工资1600元;
2、聘用期间,辅助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约4万元/年,包含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其中个人缴纳部分从上述个人收入中扣除。具体缴纳办法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招聘公告由县公开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此次招考工作全权委托萍乡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
咨询电话:0799-6234009
联 络 人:黄晓根
萍乡市民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