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若干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组织纪律性强;
3.工作认真负责,勤勉踏实,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敬业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年龄、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及其他相关资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到2018年11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人员;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4.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考原则、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三、招考程序
此次招聘由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局组织。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5日17:00。
3.报名步骤:报名者将报名资料扫描后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gwjmsk@szgm.gov.cn(邮件标题和文件名统一为“XXX(姓名)+岗位名称+201812劳务派遣工作人员报名资料”,报名者提供的电子邮箱应准确无误,联系电话能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不按照要求发送或信息填写有误,造成无法联系,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及无犯罪记录承诺书均须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2,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确认入职后提供原件)
3.无犯罪记录承诺书(附件3,手写签名并加盖手指模,确认入职后提供原件)
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需提供本人及户主页)
5.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6.与岗位招聘有关的其他资料,如工作证明材料、公文写作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7.体检报告(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确定入职后提供)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0755-8821148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笔试
1.笔试侧重于考查考生公文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总结归纳能力;
2.具体笔试时间及笔试规则以短信方式发送(手机号默认为考生报名提交材料的手机号)。
(三)面试
1.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和专业素养;
2.具体面试时间及面试规则以短信方式发送(手机号默认为考生报名提交材料的手机号)。
(四)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笔试和面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具体工作由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局统筹安排。
(五)用工性质
本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均为劳务派遣用工。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建筑工务局负责解释。
光明区建筑工务局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