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和平区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为提高和平区健康体检工作水平,现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辅助人员4名,被聘用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属劳动派遣合同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工作职责 |
招聘条件 |
检验科医疗辅助人员 |
1名 |
主要从事健康体检相关的检验工作 |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 2、天津市户籍(包括集体户口)。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具有至少3年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检验医师资格证者,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即1978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包括通过成人高考、函授、夜大学等方式取得的成人高等教育学历)。 5、检验科医疗辅助岗要求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全科医学医疗辅助岗要求医学类相关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有沟通协调能力,可熟练使用Windows office、WPS等日常办公软件,工作踏实严谨,作风正派,爱岗敬业,组织纪律和原则性强,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服从单位安排。 |
全科医学医疗辅助人员 |
3名 |
主要从事中心各体检窗口的相关工作,完成体检报告的书写及审核工作等 |
二、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发布公告时间:2018年12月20日9:00开始
报名、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12月26日上午9:00至2019年1月3日17:00。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
(三)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进入笔试的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时,按照相应比例核减职数或者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资料分析)及时事政治,考试时长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10日上午9:00至1月11日24:00。
笔试时间:2019年1月12日(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2019年1月1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报名登记表两份;
符合年龄放宽人员还需提供相应佐证材料:(1)由单位开具的,具有至少3年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相应时间区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凭证;(2)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检验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月22日 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资格审核合格者,请于网上缴纳面试考试服务费45元。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面试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考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考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三)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9年1月24日上午9:00至1月25日24:00。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9年1月26日 (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总成绩的核算与体检、考察、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9年1月31日在报名网址公布考生总成绩。
(二)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
(三)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规程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体检。请报考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设备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五、聘用管理
(一)报到手续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由于上述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与 天津市一流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后办理转正,劳动报酬为应发工资(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4000元/月(具有卫生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待遇将按一定比例上浮),由用工单位对聘用人员实行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其他事项均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并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中天)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和平区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