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18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实施办法
为满足静海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参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静海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260名。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招聘对象
面向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天津市户籍人员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天津市户籍(2018年9月8日以前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6.小学合同制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静海区现岗合同制教师不得报考。
(三)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18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
三、招聘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8年9月5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静海人才信息网网址:http://www.tjjhrc.com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9月8日9:00至9月10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9月8日9:00至9月11日17:00。
本次招聘,每人根据教师资格证学科只限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其中具有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报相应教师岗位,具有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证的,文史类报语文教师岗位,理工类报数学教师岗位),区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或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经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307室)。
办理时间:2018年9月8日至9月11日
上午: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00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职业能力测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150分钟,试卷满分为150分。合格线为75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时间:2018年9月16日
上午:9:00至11:30综合知识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址下载。
下载时间:2018年9月13日9:00至9月15日17: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18年9月26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资格复审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和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证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到静海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对招聘岗位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招聘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的,从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因成绩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静海人才信息网上进行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若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同确定为考察人选。
(六)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真实性进行比对审核。
因考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额,从原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则一同确定进入公示。
(七)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静海人才信息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此次招聘的小学合同制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城区以外各乡镇小学,不服从分配者,不予聘用。招聘的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区直属幼儿园。
四、待遇
(一)工资
合同制教师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教龄工资构成。月基本工资为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并随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进行调整。月绩效工资为1000元。教龄工资为从2019年开始每工作一年增加30元。
(二)社会保险
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月起按相关规定为合同制教师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按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城镇职工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缴纳,相应的费用按规定比例由学校和个人共同承担。
五、招聘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参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精神,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需要回避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和规定的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22-28942848
监督电话:022-28932457
附:《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2018年度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xls
天津市静海区教育局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