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8-12-1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位于创新求索、文化荟萃、包容并蓄的黄浦腹地,其前身是由圣约翰大学医学院(1896-1952)、震旦大学医学院(1911-1952)及同德医学院(1918-1952)于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合并而成的上海第二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上海第二医科大学。1997年,学校通过了“211工程”立项。2005年,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强强合并,成立了由教育部、上海市政府重点共建的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以下简称“交大医学院”),进入了“985”高校行列。历经百余年的春华秋实和六十载的风雨征程,交大医学院现已发展成为一所享有较高国际声誉,优势特色明显,师资力量雄厚,学术成绩卓著,集医疗、教学、科研以及社会服务为一体全面发展的研究型院校。交大医学院现拥有基础医学院等24个学院(系),13所附属医院。
交大医学院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者。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仪表端正,语言表达流畅,身心健康。
5.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15日。
岗位要求详见《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登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人才招聘网(网址:http://join.shsmu.edu.cn/),先注册账号,并填写个人信息(包括基本资料、学习工作经历、论文情况、科研项目、上传证书等),提交简历成功后选择应聘的具体岗位,管理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15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交大医学院人事处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进入笔试或面试阶段。
3.笔试、面试
(1)管理岗位:应聘管理岗位人员须先参加交大医学院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英语》二门。结合笔试成绩、所需专业、个人综合情况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性,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2)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以面试为主,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答辩方式进行。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的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
5.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交大医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重庆南路227号人事处
邮编:200025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21-53063367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