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厨师一名。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
2、具有2年及以上独立烹饪经验,有厨师证者优先考虑。
3、男女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持有《福建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明》者优先,无家族遗传病史及慢性病,无重大疾病史,无纹身,无不良嗜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及直系家属受过刑事处罚;
2、本人及直系家属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
三、试用和录取
报名审核合格后试用三天,择优选定拟招录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正式录取。
四、待遇
录取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工资待遇按我院相应规定确定,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欢迎符合以上条件的有意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厨师证、相关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及一寸白底免冠彩照一张前来报考。报名地点: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时间:12月19日至12月29日止;联系人:小袁;联系电话:2175320(请在上班时间拨打,周末不上班)。
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