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文物修复事业的发展和需要,经批准,面向宜城及周边县市公开考核聘用文物修复技能人员2名,现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聘用单位及考核聘用条件
㈠聘用单位:宜城市博物馆
㈡考核聘用的基本条件
1.学历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因文物修复技能人员成长期较长,年龄放宽至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以户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
3.因需从事野外作业,考核对象以男性为主。
4.工作经历。有3年及以上文物修复从业工作经历。
5.文物修复技艺熟练,能够独挡一面,能够独立完成文物修复项目,能够参与文物保护修复项目的方案与项目验收报告的编制任务。
6.考核通过办理聘用手续后,须在市博物馆从事文物修复工作5年以上。
㈢考核对象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热爱文物修复工作。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拟聘用岗位职责。
㈣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考核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考核报名的时间、形式和地点
1.考核报名的时间:2018年12月21日-12月27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考核报名的形式:现场到宜城市文旅新局人事科报名(报名地址:宜城市振兴大道323号二楼202室;咨询电话:0710-4213202)。
3.考核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下午14:30开始。
4.考核地点:宜城市博物馆(地址:宜城市中华大道9号)。
四、考核聘用的程序、内容和方式
采取文物修复水平能力测试、文物修复技能操作考核、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的方式进行。宜城市文旅新局全权负责组织,局监察室全程监督。考核对象填报《宜城市文旅新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文物修复技能人员报名表》后,进行考核,择优聘用。
1.报名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由宜城市博物馆对报名资格进行初审,由宜城市文旅新局进行复审。为了提高考核聘用效率,满足考核聘用文物修复技能人员的需要,考核人数与报名人数原则上按1:3的比例,达不到考核比例的,可降低至1:2。
2.现场考核。即:文物修复水平能力测试和文物修复技能操作考核。
⑴文物修复水平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为文物修复相关基础知识。考核对象的测试成绩在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⑵文物修复技能操作考核。现场提供破碎或破损的文物,由考核对象对破损文物进行局部修复,时间控制在2个小时内,考官对文物修复的各个环节进行现场巡查并提问,2个小时结束后,主考官宣布停止修复操作,考官对考核对象文物修复的过程和结果进行现场评分。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并由考官出具专家鉴定意见。考官由7名组成,其中从异地选派5名文物修复专家,主管局和用人单位各派1名。
⑶综合成绩计算。按照文物修复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占40%,文物修复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60%,计算出考核对象的综合成绩,由7名考官签名认可。
3.组织考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聘用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进行组织考察。
⑴组织专家对修复业绩评审。对考察对象近年来文物修复成果进行评审,并出具修复业绩评审意见,由5名文物修复专家签名认可。
⑵组织考察。由宜城市文旅新局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修复业绩、业务素质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组织考察合格的考察对象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在宜城市人民医院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5.确定拟聘人选和公示。由宜城市文旅新局公开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核对象的考核综合成绩、考官出具的修复业绩评审意见、组织考察及体检结果,集体讨论形成对考核对象的考核结论意见,确定拟聘人选。在宜城政府网、楚都宜城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6.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考核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宜城市文旅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宜城市文旅新局,负责对公开考核聘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考核聘用工作。
本公告由宜城市文旅新局负责解释。
宜城市文化旅游和新闻出版局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