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引领航空航天技术发展,强化校地合作,促进地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和区域经济发展,2018年3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宁波市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北航宁波创新研究院。
研究院以服务国家和宁波市战略需求为导向,强化航空航天技术发展,抓住新时代的新机遇,构建新机制和新模式,打造新方向和新队伍,建设国际一流水准的科研平台。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普通高校公开选聘5名事业编制的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研究院简介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宁波创新研究院(简称北航宁波研究院)是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与宁波市政府共建的新型高水平研究机构,2018年3月正式落户宁波北仑梅山。
北航宁波研究院立足宁波特色优势和现实基础,紧盯国际前沿的科学技术和新兴产业,充分发挥宁波市的经济、区位、生态、政策等开放优势和北航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优势,致力于在宁波市北仑区搭建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产业孵化平台,培养一批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育一批高新技术成果,打造北航扎根浙江的重要科研、教育基地,推动宁波产业经济升级发展。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等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18年12月25日- 2019年1月3日12:00时,报考人员可登录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bl.gov.cn/col/col115594/index.html)(北仑之窗-站群导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告公示),下载报名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将填写完整的报名表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nbcxyjy@buaa.edu.cn)进行报名(文档命名为报名岗位+姓名)。报名结果将以电子邮件、短信或电话方式进行通知。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的时间及城市
时间:2019年1月下旬;地点: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报名合格人员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报名表、学校核发的毕业生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因学校或单位签约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情况说明。在高校就读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如学生干部或奖学金或奖励、发表过的学术文章等,以及其他在校期间获得的荣誉和奖励证书、发表的论文或取得的科研成果等。现场资格审核时,工作人员对照报名信息对报考者资料进行全面审核,合格的参加笔试。如资格审核的时间有所变化,会提前2日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进行通知。资格确认通过者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考试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本次公开选聘的所有岗位都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可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选聘录用。如果所有岗位现场资格审核通过总人数大于等于45人时,增加笔试环节,即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试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后直接进行。报名人数不足招考指标数3倍的岗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笔试内容为写作,成绩满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笔试成绩不带入总成绩,按面试成绩确定选聘体检、考察对象。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2、面试
若增加笔试环节,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面试成绩当场向选聘生本人公布。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没有笔试的情况下面试成绩相同,则加试客观题,以客观题成绩高者排位在前。最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对象。面试对象凭身份证或学生证参加测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手机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替补。
(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原因提出放弃录用使招聘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酌情递补,其他环节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的体检统一安排在宁波市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程序和标准执行,期间国家或省市出台新的体检政策,则参照新的体检政策执行。对参加体检的人员,将安排食宿并适当补贴路途费用(普通硬卧火车票及以下),体检结束后安排参观研究院院情、区貌。
(五)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北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拟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1、考察通过的研究生,须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公示通过后生效),如不愿意当场签订就业协议的,由招聘小组酌情递补。拟录用人员须在2019年9月30日(其中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可放宽至2019年12月31日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逾期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则取消录用。
2、选聘工作由研究院统一组织。新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初期)为一年,试用(初期)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需在研究院服务满5年。
3、新录用人员中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初期)期间,办理相关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初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若户籍政策有新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联系电话:0574-86707815,监督电话:0574-89284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