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2018〕251号)、《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等规定,因学院工作需要,拟到中山大学现场公开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3名。现就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汕头技师学院是经广东省政府批准设立,以培养高级技工、技师学历教育为主的国家重点技工院校。学院创建于1963年,是粤东地区最早创办的全日制公办技工院校。现为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广东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拥有金新校区和南校区二个校区,占地面积260亩,在校学生5000多人。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技师学院与以色列航空工业公司(IAI)联合创办汕头民用航空培训学院。
二、招聘对象
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汕头技师学院外出公开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时间和地点:2019年1月8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4:30在中山大学(校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设点。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
4.本人简历,主要包括在校期间的教学技能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5.2017年、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属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报考教师岗位人员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凡被汕头技师学院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19年9月1日前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汕头技师学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放报名回执。
(五)注意事项
根据用人要求,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应聘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一)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采取试讲(或说课)方式。其他岗位采取问答方式。
(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作为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依据。
(四)面试地点和时间:详见报名回执。
七、面试成绩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公布
招聘活动开始后30日内,汕头技师学院依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考官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报人社局备案后,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人社”栏目和汕头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工作及标准
(一)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执行的标准:教师人员体检标准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其他岗位人员体检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汕头技师学院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体检工作由汕头技师学院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五)体检事宜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人社”栏目和汕头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人选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人社”栏目和汕头技师学院网站公布。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人社”栏目和汕头技师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办理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
十二、招聘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由汕头技师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十三、有关网址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人社”栏目
http://www.shantou.gov.cn/hrss/
汕头技师学院
http://www.stsgjx.com/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电话:0754-88255553(汕头技师学院)
监督电话:
0754-88324110(汕头技师学院纪委会)
0754-88645063(汕头市人社局人事科)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1.汕头技师学院外出公开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岗位
汕头技师学院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