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市罗湖区疾控中心计划赴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招聘应届毕业生5名(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疾控中心2018年赴外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附件1)要求且属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暂缓就业的不予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硕士(含)以上学历及研究生以上学位的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考试入围的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硕士(含)以上学历及研究生以上学位的2019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对报考学历的有关要求:
低学历不能应聘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应聘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硕士”,则本科学历不能应聘,博士学历可以应聘;博士学历应聘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专业对应的学位。
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等不接受报考。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专业目录表》(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儿科学”,若应聘者本科学历的专业为“儿科学”,但研究生学历的专业为“妇产科学”,则不符合要求。
(3)报考者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硕士期间辅修的专业无法取得教育部验证,也没有单独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则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统一为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25日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应聘: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13年12月以来参加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19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6.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现场报名
(一)报名方法及时间
1.现场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设立“中山大学北校园公共卫生学院”报考点,报考者请提前下载《深圳市罗湖区疾控中心2018年赴外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并携带应聘材料至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19年1月14日(周一)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
中山大学北校园公共卫生学院一楼会议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1个应聘岗位。
2.严格按照职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4.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与报名时间、地点一致。
2.资格审查方法:
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等方式,考察报考者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并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等占60分,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表现、实习表现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拟聘用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某岗位报名不足拟聘人数3倍的,该岗位预评分高于60分的报名人员进入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在“罗湖政府在线”(http://www.szlh.gov.cn)->“罗湖区卫生计生局”的“通知公告”栏处公布,请入围面试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根据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名单公告时间:2019年1月15日(周二)上午10:00后。
3.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交复印件(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考)。
(1)基本材料:报考表(需贴照片、提交原件)、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另,研究生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本科成绩单(在就读大学档案室复印原件,加盖相应印章)。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留学归国人员(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取得学位证书)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审查;未毕业的,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③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和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复审结果为准;
(4)初审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四、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与公布面试入围人选时一并公布,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进行候考。
(二)面试形式及组织
面试由深圳市罗湖区卫生计生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要求和形式见“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五、确定拟聘人选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高低,按照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预评分成绩高的确定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及拟聘人选在面试结束后1天内在“罗湖政府在线”(http://www.szlh.gov.cn)->“罗湖区卫生计生局”的“通知公告”栏处公告。
另外,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三方就业协议(请拟聘考生带上三方就业协议原件),逾期没有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回执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深圳市罗湖区卫生计生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由深圳市罗湖区卫生计生局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招考单位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由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在“罗湖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相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所聘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批准未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18年12月25日。
(二)拟聘人员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本方案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五)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和职业年金相关制度。在罗湖区内所聘事业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罗湖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lh.gov.cn
(七)联系电话:
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0755-25666779
深圳市罗湖区疾控中心:0755-25612066
(八)咨询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8:00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卫生计生局负责解释。
罗湖区卫生计生局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