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我局法律顾问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推进“法治环保”建设进程,依据《无锡市环保系统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我局党委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江阴市环保局外聘法律顾问。现将选聘方案公布如下:
一、外聘法律顾问人数: 3名。
二、外聘法律顾问聘任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
(三)具有长期从事行政领域法律事务的专长或者优势,熟悉行政法理论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精通环保行政复议和应诉业务,业绩良好;有在行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或代理过政府部门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经验者优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职责;
(六)环保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一)基础法律服务内容
(1)行政机关日常工作法律咨询。
(2)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等事项。
(3)参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
(4)参与司法机关建议办理。
(5)参与与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
(6)参与重大信访、投诉、举报案件调处工作。
(7)参与起草甲方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者对甲方起草拟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法律审查。
(8)重大决策事项法律咨询。
(9)其他基础法律服务。
(二)专项法律服务内容
(1)处罚案件的法律审查。
(2)行政复议案件代理。
(3)行政诉讼案件代理。
(4)参与办理司法联动案件。
(5)本单位及下属单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处理。
(6)其他专项法律服务。
四、外聘法律顾问的待遇
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费用列入财政预算,根据考核结果和工作绩效获取相应的报酬。基础法律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万元/年,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处罚案件审查等专项法律服务费用计件收费。
五、遴选程序与方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7日—2019年1月14日。
报名方式: 2019年1月14日前, 应聘者如实填写《江阴市市环保局法律顾问报名表》(需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表》请登录江阴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自行下载,并将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律师执业证书、研究成果等资料的复印件交至、或者邮寄至江阴市环保局政策法规科418室(邮寄地址:江阴市锡澄路166号)。联系人:朱熙博,联系电话86008058。也可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380054603@qq.com。无论是否聘任,所交资料不再退还。
(二)初审
江阴市环保局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应聘人员的学历、履历、执业期限、专业特长以及在环保行政专业领域的执业经验等因素,择优提出初选人员名单。
(三)面试
初选人员名单确定后,将邀请江阴市相关部门、上级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对初选人员进行面试,江阴市环保局将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江阴市环保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有异议被取消拟聘用资格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五)聘任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江阴市环保局批准后,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江阴市环保局外聘法律顾问证书,聘期2年。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江阴市环保局所有。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