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履行本部门的各项职责,根据《关于印发〈宜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通知》(宜人社〔2014〕32号)文件规定,宜兴市外事服务中心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敬业精神和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原则性、纪律性;
3、身体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
4、具有宜兴市户籍;
5、高中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6、有5年以上驻外工作经历(本岗位要求报考人员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且需长期驻外工作)。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9日(9:00-11:00,14:00-16:00) ;
2、报名地点:东虹东路40号,联系电话:87616116;
3、报名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2)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党员、驻外工作经历证明材料;(4)网上下载打印并填写好的《报名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2、开考比例为1:1。
三、考试
1、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结束后通知相关人员。
2、考试注意事项
考试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
四、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实施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录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单位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并办理录用手续,在职人员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所有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留用,薪酬按我市编外人员相关待遇标准发放;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规定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2、递补。拟录用人员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本人放弃而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实行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用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工作信息将在宜兴人才网(http://www.yxhr.com. cn/)公布。报考人员请将相关材料带至报名现场。咨询电话:87616116;监督举报电话:87987702。
七、本公告由宜兴市外事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宜兴市外事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