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及珠海市有关规定,高栏港经济区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珠海平沙医院(珠海市第五人民医院)为区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珠海市首家获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的区级医院,2017年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广东省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教学医院。目前,医院下辖“一院一部一中心”,现有职工523人,其中博士研究生2人,硕士研究生16人,高级职称43人。医院编制床位600张,设有门诊、急诊、内、外、妇、儿、中医科、五官科、医学影像科、体检科、医学检验科等二十多个临床、医技科室。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南水镇卫生院位于珠海市南水镇,属于高栏港经济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3年2月,珠海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与珠海市人民医院全面合作,在南水镇卫生院的基础上全面建设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定位为二级综合医院。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珠海高栏港经济区所属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一类拨付,分别由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各承担50%。其服务范围立足于平沙镇11个社区,为平沙镇近10万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指导服务中心)为区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提供妇幼保健服务指导、公共卫生管理服务和家庭发展综合服务等任务。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F1.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人员(含留学归国人员):即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已毕业的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例如仍在读的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报考范围内)。留学归国人员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F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的证书,证书遗失的可提供发证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F3.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在我市镇村(含涉农社区)基层服务满2年的各类镇村基层专业服务人员:在农村教师、全科医生、乡村医生、农技推广员、养老护理员、乡村工匠、非遗传承人等专业岗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及珠海市镇村战略后备人才等镇村专门服务项目人员(凭服务地所属乡镇及以上党委、人民政府或其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或签订的合同等其他同等效用的相关佐证材料报考)。
三、招聘岗位、人数、应聘条件及酬薪待遇
(一)应聘者须具有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含计划生育),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二)各招聘岗位人数、对象及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高栏港经济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9年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即:应聘者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或者用邮政特快专递邮寄报名材料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1月23日(9:00-12:00,14:30-17:00),邮递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3日17:00时(以邮件寄达签收时间为准)。报名地址如下:
岗位G01、N01-N04、P01-P05现场报名: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103室,咨询电话:0756-7268305,联系人:黄先生。邮寄报名: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厦1103室,收件人: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党务社保办,邮政编码:519000,联系电话:0756-7268305。
岗位Z01-Z12现场报名:广东省珠海市平沙镇党群工作办205室(平沙镇政府院内),咨询电话:0756-7752746,联系人:周小姐、张先生。邮寄报名:广东省珠海市平沙镇迎雁西街36号,收件人:平沙镇党群工作办公室,电话:0756-7752746,邮政编码:519055。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珠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③身份证(或户口簿等其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样板见附件3),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④市外驻珠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资料,报名时除①②提交原件外,其他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原件备验。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同时具备所学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以第二学位报考的),研究生学历人员亦可以符合岗位条件的本科阶段学历学位报考;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
(2)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以招聘岗位要求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4)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提交报名材料应聘的,即视为考生本人知悉且符合此次招聘各项报考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报考。
(5)有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报考可享受以下优惠待遇:根据国办发〔2009〕3号、粤人发〔2007〕141号和粤组通〔2008〕50号等文件精神,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其中大学生村官具有最高优先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按颁发的证书日期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时间)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笔试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符合条件人员凭有关证明材料享受优惠待遇。
(6)基层工作经历及起始时间如何界定等问题,详见《基层工作经历人员报考指南》(附件5)。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岗位参加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的方式及笔试通知等事项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http://www.zhdz.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6.注意事项:①本次招聘岗位考试类别分为A、B两类,其中A类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低于1:3时,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该比例核减招聘人数。B类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若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足2人时,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②应聘者须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③现场报名者,现场查验报名材料原件;邮寄材料报名者,在领取《准考证》时查验报名材料原件。
(二)考试
考试类别分别为:A类采取“笔试+面试”方式,B类采取“面试”方式。考试总成绩:A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B类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所有成绩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闭卷形式,主要内容为综合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岗位相关专业及业务知识等。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拟聘人数1:3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笔试合格考生人数不足3人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等事项于笔试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www.zhhiz.cn)上公布。
2.面试(满分100分,A类合格线为60分、B类合格线为7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结束后,计算面试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依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考生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于面试工作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22:00时前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www.zhhiz.cn)公布。
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及《资格复查通知》等事项,将于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生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将在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将招聘结果报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7268648(区组织人事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756-7718656(区纪检监察部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名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实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同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未按要求报到者;2.弄虚作假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5.放弃聘用资格者;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的。
(三)在职人员应聘,应征求原工作单位同意。因未经原工作单位同意而带来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珠海高栏港经济区医疗卫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