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2018〕251号)、《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汕市发〔2017〕16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等规定,因我区属下学校发展和教学工作需要,拟组织我区部分学校到华南师范大学现场设点公开招聘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下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现就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学科需求表和职位表(附件1、2)
二、招聘对象
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
三、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附件2);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金平区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经招聘录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按照《关于印发金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措施的通知》(汕金府办〔2017〕52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附件4)。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时间和地点:2019年1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校内桃李园现场设点。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金平区2019年招聘新教师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院校相关部门盖章);
4.本人简历,主要包括在校期间的教学技能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和《大学四级(或六级)英语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和复印件;
6.2017年、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7.属2019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19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凡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19年8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毕业生。
(四)资格审查。
报名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招聘方式
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原件,确定拟聘人选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时间:2019年1月10日下午2:00
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面试方式:说课。
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
七、签订协议
时间:2019年1月10日下午5:00
按各学科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招聘职位安排按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由考生选择学校,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抽签方式决定考生选择学校的先后顺序。确定聘用学校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回汕头办理相关手续后由聘用学校寄回毕业生院校。在通知时间内未能到现场签订协议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学科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递补。
八、体检工作和标准
(一)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执行的标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九、考察
考察办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十、聘用
拟聘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公示不影响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为公办学校教师,使用事业单位编制,实行聘用制,需在聘用学校服务满五年方可申请调动。
十一、招聘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工作在金平区招聘新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编办共同组织实施。
十二、联系方式
金平区教育局 0754—86727988、88625359
金平区人社局 0754—88329275
金平区教育系统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措施的通知.doc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