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佛山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外来工维权服务专员管理的工作要求,高明区总工会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外来工维权服务专员。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本次招聘外来工维权服务专员2人,为合同岗位,安排在区外来工维权服务中心工作(设在区总工会)。待遇按照高明区外来工维权服务专员发放。
报考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二)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佛山户籍。
(四)年龄30周岁以下,以上工作经历年限和年龄要求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竞争性选拔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审查考察后聘用。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只受理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明区外来工维权服务专员报考表》、应聘者本人毕业证书(如有学位证书,一并带备)、身份证、户口本、职业技术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相关资料原件审核后退回。《高明区外来工维权服务专员报考表》见下方或者可在佛山市高明区总工会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http://www.gaoming.gov.cn/gzjg/xzgllsydw/qzgh/zlxz/zzjs/201812/t20181224_7395753.html)。
报名时间截止至:2019年1月10日(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咨询电话:0757-88229022。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总工会二楼(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162号)。
2、应聘人员报名后,由区总工会审核报考资格。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高明区外来工维权服务专员报考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1月14日在佛山市高明区总工会网站公布。
3、参加考试前,考生需到区总工会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15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总工会。现场受理代领准考证,代领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于笔试考试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在高明区总工会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及其考试总成绩在高明区总工会网站公布。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高明区总工会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审查考察与公示
由考务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查考察。审查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
经体检和审查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区总工会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经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且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其它
本次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有疑问的,请致电区总工会,电话:0757-88229022。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并由佛山市高明区总工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