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我市师资队伍,优化教师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高州市教育系统在华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城区普通高中教师31名、城区普通小学教师25名、农村中学教师28名、中职教师15名,合计99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及名额
具体职位人数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二)高州市城区中小学学科岗位教师的招聘对象是2019年国家重点(985和211院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农村中学招聘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中职学校学科岗位教师的招聘对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17年、2018年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
(三)大学期间平均学分绩点2.50以上(含2.50)。
(四)报考专业要与所学学科专业对口。
三、报名及面试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华南师范大学专场
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1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广州市华南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石牌校区桃李园);
面试时间:2019年1月1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名需带证件资料:报名时需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大学期间学业成绩表、2017年与2018年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暂缓协议书及毕业证书,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面试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考生在大学期间平均学分绩点从高到低1:3确定。平均学分绩点分数计算办法:绩点4.0-5.0对应分90-100;绩点3.0-3.9对应分80-89;绩点2.0-2.9对应分70-79;1.0-1.9对应分60-69。
<!--[if !supportLists]-->四、<!--[endif]-->录取办法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高州市教育局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采用考核+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按大学期间平均学分绩点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出总分,总分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不予录取。
(二)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优先录取。
(三)如所招聘的岗位出现弃权者,则按该岗位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31日。
(四)被录取者需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者属于2017年和2018年毕业的,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办理聘用手续。签约者属于2019年毕业的应届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且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协议生效,办理聘用手续。按报考岗位安排到相应学校任教。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未满三年不得申请调动或辞职。
五、本次招聘的信息均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信息公开栏目上发布,请考生密切留意。本公告解释权在招考单位,不尽之处,由招考单位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668-6662847(高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33839(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州市教育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