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业监管体制改革工作需要,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7〕54号)等文件规定,巴中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实施全市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机构考试招聘事业人员工作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巴中盐业公司、南江盐业支公司、通江盐业支公司、平昌盐业支公司的在岗正式职工(经总公司批准录用的人员,不含内退、工勤、外聘、劳务派遣等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2日后出生),参照四川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条件中时间;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三年内受行政记大过及以上或党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6人,均不明确具体岗位、不分区(县)和部门,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统一安排、拉通选岗。报名人数应大于招聘计划数,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对招聘计划进行调减,直至形成差额方可开考。在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缺额,均不递补。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报名地点为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513号办公室(巴州区云台街33号,巴中江北车站后大门街对面)。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负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配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现场领取并填写《巴中市盐业体制改革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一式三份并张贴2吋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同时提供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当场发给由审查单位盖章的《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通知书》。
四、笔试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50分。其中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共100分,案例分析题50分。
(二)考试大纲(以下分值仅包含判断题、单选题和多选题)。
1.通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共30分);
2.专业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5分),《食盐专营办法(2017年12月26日修订)》《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25分);
3.其他内容:《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四川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15分),巴中基本市情及经济发展基本情况(5分)。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月19日(星期六);
地点:巴中市(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 成绩公布。
2019年1月25日前,在巴中市人民政府网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若报考人员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请于成绩公布3日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513办公室书面申请查分。
五、体检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确定学历高者为体检对象;若学历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对象(下同)。
体检在市指定的有资质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职位选择、考察、聘用。招聘机关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聘机关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不予进入下一步环节。
六、岗位选择
(一)市人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体检合格的报考者,按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自愿选择一个具体岗位。
(二)同分数岗位选择顺序。如报考对象出现分数相同的情况,以案例分析题成绩高低确定岗位选择顺序;如案例分析题分数相同情况,由市人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对分数相同的报考对象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岗位选择顺序。
七、考察
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完成岗位选择的报考对象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按照规定进行。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笔试、体检、考察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遵守考试聘用各环节相关规定。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报名、考试、体检、岗位选择的,视为自动放弃。
监督电话:0827-5262709(市经济和信息化委) 0827-5188911(市食药监局)
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巴中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巴中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