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编外招聘文件精神,经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准,泰州市人民医院决定招聘研究生7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专业及要求
泰州市人民医院是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计划招聘71名研究生,具体岗位、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泰州市人民医院2019年首批研究生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水平,无违纪违法行为。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超声、急诊、儿科以及三甲综合医院5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5.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卫生类专业要求医学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的医学院毕业;医疗岗位要求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药剂岗位研究生专业为药理学的,要求本科专业为药学或临床药学。
6.非应届毕业生要求两年以上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
三、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考试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在泰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由泰州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泰州市人民医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泰人医招聘平台”等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
2.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1月16日16:30。
(2)报名时需进入泰州市人民医院官网-人才招聘专栏,注册后填写个人信息,并完成简历投递。
需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成电子版并上传: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19届毕业生须提供《2019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空白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工作人员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及证明材料。④英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表彰奖励证书。⑤本人公开发表论文等业绩资料。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考核前,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供资格审查,对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交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3.考核
考核采取笔试、技能考试和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技能考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以所报职位招聘数1:6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的人员。
(2)技能考试
技能考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技能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技能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技能考试两门成绩的平均分从高分到低分(同分跟进)以所报职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25%、技能成绩占2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4.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要符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第二章 注册条件”的相关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5.聘用
所有拟聘人员,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院党委会决策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
四、人才引进政策咨询
泰州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引进政策咨询。咨询电话:0523-89890080,联系人:凌薇
五、人才引进工作监督
泰州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处对此次人才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电话:0523-89890015。
泰州市人民医院
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