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根据我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全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为巩义市畜牧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选调工作人员6名,选调后经费形式转为财政全供。
二、选调对象
面向全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卫生系统所属医院和卫生学校、教育系统除外)。
三、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愿意长期从事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专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具备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近三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合格”或“未确定等次”的人员;
5.存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工作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共分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等六个步骤。
1、发布公告
根据选调工作方案,在巩义政府网发布选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彩照三张,填写《巩义市畜牧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并由报名人员原工作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必须保证其提供证件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巩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人力资源管理窗口。报名咨询电话:69580019。
3、笔试
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26日(上午:8:30—12:00),领取地点:原笔试报名处。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将在巩义市政府网站公布,不按相关规定执行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5、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期间如有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顺延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主要是调查了解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表现,审查其有无违法犯罪及违纪违规行为。
6、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选调人员。
六、其它事项
1、考试成绩、拟选调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政府网公布。参加选调考试的人员要经常关注网站,并保持电话畅通,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均视为放弃选调资格。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本次选调工作最终政策解释权归市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纪律和监督
加强对选调工作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将依规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材料,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选调资格,或在选调工作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选调资格。
监督电话:0371—64353644,69580019。
邮箱:gygbk@126.com。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