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党校(上海市闵行区行政学院)是中共闵行区委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发[2009]45号)规定,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党校(上海市闵行区行政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统一考核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及性质
1.招聘人数:3人。
2.招聘性质:教师,事业编制专业技术岗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1.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理论功底扎实,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2.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党史党建、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公共管理。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学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含2019年应届毕业生)。
5.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应届毕业生按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执行。
6.具有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特别优秀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身体健康。
四、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中共上海市闵行区委党校(上海市闵行区行政学院)专职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上海市闵行区疏影路258号闵行区委党校(闵行区行政学院)办公室。(相关材料电子版也可以发电子邮箱:mhdxzhaopin@163.com)
3.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发现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招聘流程
1.资格审核。本单位人事干部对照招聘专业和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2.教学科研能力初审。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以及近三年代表性科研成果来本单位参加教学科研能力初审。时间为2019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和试讲。通过教学科研能力初审的人员参加面试和试讲。面试主要测试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由本单位组织专家和教师听课评估。时间为2019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与考察。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由本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察。
5.公示与聘用。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共闵行区委员会党务公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一经聘用,对聘用人员实行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待遇。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54135421、54135498
电子邮箱:mhdxzhaopin@163.com
八、招聘纪律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