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及太谷县人民检察院的用人计划安排,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向社会招聘购买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0名,另招聘合同制法警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以下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主要是从事业务部门司法辅助工作、办公室文秘工作和财务辅助工作,实行劳务派遣管理。
1、司法辅助人员7名,要求法律类专业;
2、办公室文秘2名,要求汉语言与文秘类专业;
3、财务人员1名,要求会计类专业;
4、合同制法警1名,要求男性,会武术或擒拿格斗技术,有驾照,专业不限。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国家,热爱人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太谷县户籍(含本县毕业生生源);
4、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1月22日至1月25日
报名地点:太谷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本人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版彩照3张;
(4)下载并打印《太谷县人民检察院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一份(个人所填内容必须打印)(下载网址:太谷县人民政府网www.taigu.gov.cn)。
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考试收费标准按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执行,每人50元。
2、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9年2月13日(农历正月初九)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于2019年1月29日至30日凭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2 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达1:2的全部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工作由太谷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如有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5、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进行全面考核。
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形成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的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培训上岗,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期限及待遇
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及财政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54-3528347
2019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