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欢迎优秀人才加盟。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基本要求
1.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两证齐全;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本、研专业方向均须与我院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
2.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教授以上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计划及要求
详见《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9年教师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可到学院人事处报名,或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1.《聊城大学东昌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2);
2.《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5.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
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将以上材料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dcxyrsc@126.com,电子邮件名称格式为“专业+姓名”。如:“学前教育学+李**”。
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3月22日17:00。
(二)资格初审
学院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等进行初审。
(三)资格审查
初审通过人员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须携带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交《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历学位证明;海外留学人员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硕学习阶段学业成绩单;
4.读研以来学术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等材料,论文著作为外文版的,须提交检索证明和中文翻译材料;
5.本科以来获得的校级以上综合奖励证书;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7.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审查结束后,学院留存复印件,不再退还。
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四)面试选拔
根据岗位要求和聘用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选拔。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根据试讲、奖励、学术成果等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拟聘用协议书。
五、联系方式
地址:聊城大学东昌学院人事处(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邮编:252000
电话:王老师0635-8520050;杨老师 0635-852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