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优化党政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加快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优秀年轻干部,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择优招聘部分党政储备人才。根据奎文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及对象
计划择优招聘“双一流”应、往届毕业生60名,全部安排到区直事业单位工作。
招聘对象为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目录见附件1)。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未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私人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
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有志于从事党政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四)截至2019年7月31日,年满18周岁(2001年7月31日以前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分配岗位、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潍坊市人社局网站、中国奎文网站以及招聘范围内的相关高校就业信息平台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1日-3月20日。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可根据个人情况自愿选择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提交《奎文区面向“双一流”高校择优招聘党政储备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扫描件、一寸正面免冠彩照电子版。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上述材料以电子压缩包格式发送至邮箱:kwqrsjsyk@163.com,邮件名称按照“姓名+毕业学校+学历”命名,如“赵某+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
2.现场报名。携带网上报名时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奎文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名。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4919号奎文区政府院内6211室。
(三)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奎文区委组织部、奎文区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招聘人数与面试入围人员原则上不低于1:2的比例。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进行,主要是对面试入围人员是否符合应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如发生资格复审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面试人员需提供报名时应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集中面试。重点考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计划协调、言语表达、反应应变、举止仪表等能力素质和解决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达不到1:2的比例的,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范围。对体检合格者,组织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察标准执行。
报名、面试、体检均不收取任何费用。面试期间,提供免费食宿。
(七)公示聘用。对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根据聘用人员所学专业情况和岗位需求情况分配具体工作岗位。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相关政策
(一)日常管理。引进人才由奎文区委组织部、奎文区人社局共同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各方面表现优秀,符合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优先提拔为领导干部。
(二)相关待遇。引进人才列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补贴补助、带薪休假等待遇和有关人才优惠政策。
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奎文区委组织部、奎文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6026858。
中 共 奎 文 区 委 组 织 部
奎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