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为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充实我区机关部门人员力量,提高服务水平,现决定委托江苏如东高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综合执法办公室8人。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有吃苦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男性,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2月1日至2001年2月1日期间出生);
5.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适应岗位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安部门有过不良记录的人员;
3.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岗位待遇
1.基本工资2550元,按月发放;根据相关要求缴纳保险;其他待遇按政府统一规定执行。
2.试用期内仅发放基本工资,缴纳各项保险。
3.食宿自理。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证、党员身份证明(党组织关系非隶属于如东高新区党工委的需提供)、会计证等相关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考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交本人近期免冠两寸照片2张。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10日——2019年2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如东高新区(掘港镇日晖东路3号)二楼党务科。报名咨询电话: 0513-88158016。
(二)笔试
主要考查报考者适应岗位需要的理论知识素质,总分为100分。党员或退伍军人加2分,不重复计分;有会计证的人员加2分。笔试成绩根据实际卷面难易程度设定合格线。
(三)面试
笔试及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适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和应变能力、自我控制能力及情绪的稳定性等基本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及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区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考察(政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侧重了解报考者思想政治表现、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道德品质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求报考者提供由报考对象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证明等。
如有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根据成绩在相应程序阶段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新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江苏如东高新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聘用,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由聘用人员自行解除,凭原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组织,区纪工委负责对整个招录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者参与弄虚作假的,按照党纪政纪处理。
监督电话:0513-84162598。
六、附则
本简章由如东高新区党政办负责解释。
如东高新区管委会
2019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