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长江大学2019年拟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专业方向对口,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好的综合素质;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hb.hrss.gov.cn)和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yangtzeu.edu.cn)面向社会公布。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
(三)资格审查
1.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五年制本科可放宽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须于2019年7月1日前取得。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专任教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符合实验教师、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按1:3比例进入面试。
对符合辅导员岗位条件的应聘者进行笔试。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到场面试人员数达到招聘计划数2:1比例即可开考。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为: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术论文、外语水平、任职经历、年龄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三、考核与考察
1、笔试。辅导员须参加笔试,具体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2、面试。包括自我介绍、试讲、提问、操作等环节。试讲内容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专业需求自行确定。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还需参加由学校人事处组织的复试。
3、体检。体检工作由长江大学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体检。
4、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由长江大学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html/sydwzp/)网站和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czp.yangtzeu.edu.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15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六、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www.hb.hrss.gov.cn/ html/sydwzp/)网站和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http://rczp.yangtze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结果公示发布网站,长江大学人才招聘网站(http://rczp.yangtzeu.edu.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取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716-8062195(长江大学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
0716-8060598(长江大学纪委)
长江大学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