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惠城区委组织部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1名。根据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应聘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管理,签订劳动合同,非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身份。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聘用制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标准供给,食宿自理。
三、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提前下载并填写《中共惠城区委组织部招聘后勤服务人员报名表》2份(附件一),按招聘的职位条件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退伍证明等原件、复印件及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于 2019 年 2 月 25 日- 27日(报名时间为3个工作日)到中共惠城区委组织部办公室(惠城区政府1号楼5楼503室)报名,联系电话:2386503。
四、招聘程序
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一)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面试内容和范围:参照公务员结构化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对象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3确定,不足1:3比例时,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二)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数1:1确定。如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职位数时,考试如期开考,考生笔试、面试成绩须分别达到该科目考试总成绩的60%(含)以上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政审考察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由用人单位对确定为考察人选的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录用空额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替补。
(三)聘用
通过招聘程序拟聘用的人员,在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并与惠城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合同签订手续,逾期作弃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注明是否服从调配,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惠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惠城区委组织部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