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32名镇属普通雇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具有相应学历要求,并且具备招聘岗位条件的相关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五)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被我单位开除处分的人员、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是否具有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至2月28日;
上午:8:45-11:45;下午:2:30-5:30 。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神湾镇神湾大道中48号主楼1楼(镇组织人事办);
交通路线:935路、206路车乘坐到彩虹路口站南行500米。
联系电话:0760-86609397、0760-86606061;
联系人:林小姐、孙先生。
(2)投诉电话:中山市神湾镇纪委,0760-86782332 。
(二)报名要求。
(1)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现场报名。
(2)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原则上要求一致(专业名称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内《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附件《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在报名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需要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其余的视为社会人员。
(6)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携带①填写清楚的《神湾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镇属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2,需插入电子版照片,双面打印一式一份);②居民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在同一面A4纸上复印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若为应届毕业生的,则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③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需由社保部门出具)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参保证明、劳动合同只要同时提供其中两样便可);④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色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和彩照的电子版(于2019年2月28日下午5:30前以姓名为邮件名发送到zbrs999@126.com电子邮箱)。
(7)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及地点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
(1)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数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数如果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2)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成立面试评委小组,统一时间进行考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体检
(一)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中山市神湾镇组织人事部门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二)考察不合格的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