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关于省直机关工勤人员岗位管理的意见(试行)》(辽人发〔2003〕23号),中共辽宁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委财经办)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补充3名空缺机关工勤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驾驶员(兼机要交通、后勤总务)岗位1名,驾驶员(兼安全保卫)岗位1名,速录员(兼专报录入编辑)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驾驶人员,1名速录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以及辽宁省户口;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
4.具有较高的保密意识、政治品行和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和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5.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忠诚担当,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坚决服从组织需要和工作安排,能适应长期出差;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8.曾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工勤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面向社会发布《2019年中共辽宁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根据公布的公告信息,本人在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2日将填写完成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syrc_kszx@163.com(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文件名按“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
2.应聘者对个人条件和填报内容真实性签署承诺,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审查时间: 2019年2月27日—2019年2月28日
审查地点:沈阳人才市场2楼
审查方式: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确认。
审查材料:
1.驾驶员岗位:《报名登记表》原件、居民二代身份证、驾驶执照(C1以上)、《退出现役证》、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速录员岗位:《报名登记表》原件、居民二代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准考证发放
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五)实操考试
驾驶员岗位、速录员岗位实操考试采取岗位相关技术实际操作的方式,满分为100分。按照50%的权重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前往指定考试地点参加实操考试,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六)面试
面试主要了解考察政治素质、工作作风、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满分为100分。按照50%的权重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前往指定考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者,被视为自动放弃。
四、用人单位考察
1.用人单位依据测试结果,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表现,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及聘用
对拟聘人员名单在“中国沈阳人才网” www.sy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疑义的,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备案,备案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
咨询电话:22514081
中共辽宁省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