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中国地震局进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统一组织2019年度事业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辽宁省地震局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志愿投身防震减灾事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单位及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由中国地震局统一组织,招聘公告将在中国地震局网站(www.cea.gov.cn)、辽宁省地震局网站(www.lndzj.gov.cn)及其他地震系统相关单位网站联合发布。共涉及30余个用人单位近400个岗位,(岗位详见
http://www.cea.gov.cn/publish/dizhenj/465/534/535/index.html《中国地震局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辽宁省地震局2019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序号 | 招聘部门及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应届/在职 |
1 | 地震监测中心预警系统管理 | 1 | 博士研究生 | 地球物理学、工程地震学及相关专业 | 应届 |
2 | 锦州地震台地震观测 | 1 | 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 | 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及相关专业 | 应届 |
三、招聘程序
2019年度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程序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5日至12月20日。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考生需填写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1,报名表中需贴好照片),并提供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涉及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在面试前将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报考人员需将上述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发送至报名专用电子邮箱,邮件名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报名专用电子邮箱:lndzjrszl@163.com
3、笔试考点选择
本次招聘笔试将在全国31个省会(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城市设置考点,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笔试考点。笔试考点具体地址将于笔试前一周内在中国地震局及辽宁省地震局网站公布。
(二)资格审查
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者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步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情况、应聘人员综合条件,研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在辽宁省地震局网站予以公布。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面试前辽宁省地震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对考生提供报名所需材料进行复核,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各占综合成绩的50%。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择优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安排、面试成绩等信息将第一时间在辽宁省地震局网站进行发布。
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不受面试比例人数限制。
1、领取准考证。
(1)时间
2018年12月25日、26日。
(2)领取地点及方式。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笔试考点城市省级地震局领取,具体地址将于12月23日在中国地震局和辽宁省地震局网站公布。由他人代领的,需同时携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page]
2、笔试。
(1)笔试时间。
2019年1月6日。如有变更,将及时公告。
(2)笔试地点。
报考人员在自己选择的地点参加笔试,各城市具体考试地点将在笔试前一周内在中国地震局及辽宁省地震局网站公布。
(3)笔试内容。
笔试试卷由中国地震局人事教育司负责统一印制,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综合、通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等内容(详见附件2)。
(4)笔试成绩
考试完成后试卷当场密封,及时送至中国地震局指定地点统一阅卷,确定笔试成绩。
3、面试。
(1)面试地点。
辽宁省地震局。
(2)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在面试阶段将对面试人员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占面试总成绩的20%。
3、岗位调剂。
进入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岗位,将由中国地震局统一调剂。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省地震局网站予以公布。
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可提交调剂申请,根据面试缺额人数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调剂人选。
(四)考察
由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组织专人赴被考察人员所在学校,通过查阅个人档案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被考察人员考察通过后由辽宁省地震局人事教育处安排到指定医院集中进行身体检查,身体检查费用自理。
身体检查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执行。
因身体检查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在中国地震局网站和辽宁省地震局网站公示7天。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4-86580016;监督电话:024-8658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