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番禺区的实际,决定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范围、对象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番禺区中心医院等12个招聘单位,招聘岗位30个。具体岗位见《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对象: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2019年应届毕业生。
应聘人员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并具有相应的执业医师执业证或者符合执业医师注册要求,否则取消资格。
二、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广州市户籍不包括不可办理市内迁移的学生集体户,下同)。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条件按照《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穗府〔2014〕10号文)及《广州市户口迁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6号文)执行。若应聘者报名时符合条件,但至办理调动手续前因个人状况改变而导致不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的后果自负;
5.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以及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日。
(二)学历、年龄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符合《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聘用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
(四)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资格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应聘人员的年龄计算以2018年12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79年1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以此类推)。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日上午9:00至2019年1月8日下午5:00。应聘人员登录番禺人才网(网址:http://www.pyrc.com.cn/)“单位招考”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报名系统要求上传证明材料。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逾期不接受报名。
2.应聘人员须对报名信息及上传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资格条件不符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3.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报名信息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初审情况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看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如发现因资料填写有误、材料不全等原因退案的,须在2019年1月9日下午4:00前完成修改资料、补全材料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4.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的,不足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
5.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报区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初审的人员应于2019年1月18日上午9:00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拟安排在2019年1月1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为各科目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具体笔试科目见《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生应在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试室,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入场。
4.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复审。根据成绩高低,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上公布。
(三)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2.现场资格复审拟定在2019年2月18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公告为准,请考生留意网站公告并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3.现场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就业推荐表。
(2)计划生育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在现场资格复审前三个月内出具,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现场资格复审的截止日)。
(3)能证明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执业注册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培养院校出具的“四证合一”培养对象证明等。
(4)《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
4.应聘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资格复审,不接受委托。
5.应聘人员出示证明材料应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材料一致,并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和聘用条件。凡与岗位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均不得参加面试。因上述情况导致资格复审名额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
(四)面试
1.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公告为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能力要素。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4.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重新面试。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垫付,待办理好聘用手续后,凭发票原件到招聘单位报销。应聘人员有义务配合公开招聘体检工作。
2.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的要求进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计划生育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对象须在接受考察时向考察组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经考察,考察对象存在资格条件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或所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致录用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单位同一岗位的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之中,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确定聘用人选和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广州市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须承诺在所聘岗位工作5年以上,签订5年的聘用合同。
四、待遇和管理
1.根据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穗府办〔2011〕28号)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定岗定编不定人管理。获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岗位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后不办理入编手续,占用核定的编制数,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
2.其他获聘人员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聘用期间享受有关政策规定的番禺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造成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等级高于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以及相关专业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
(四)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办理录用手续时须同时将户口迁入广州市,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如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是唯一可以代替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的法定身份证明凭证,任何其他证件包括:户口簿、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派出所开具的带有考生本人照片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等都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请各考生按要求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方案由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一)各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见《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0-84692605、84638632。
(三)投诉电话:020-84640390。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报名系统网址:http://b.pyrc.com.cn/jlbnet/weishengxs/wsxt/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