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面向全国招聘教师,考点设在广州市第二中学科学城校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广州市黄埔区会元学校(下文简称会元学校)成立于2016年8月,为九年一贯制普通公立学校,小学部计划开办24个教学班,初中部正在筹建中。会元学校位于中新知识城凤凰湖畔星星街5号。广州市黄埔区开元学校(下文简称开元学校)成立于2018年8月,属公办十二年制公立学校,设有小学部、中学部和国际化特色高中部。开元学校位于黄埔区长岭居禾丰路3号。两所学校均是黄埔区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由黄埔区人民政府委托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管理(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简介见附件4),为广州二中教育集团成员学校。
二、招聘职位及人数
两校共招聘教师43名,其中会元学校12名(事业编制4名;编外聘用制8名);开元学校31名(事业编制10名;编外聘用制21名)。具体岗位,如下表:
学校及编制类型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信息技术 |
科学 |
美术 |
音乐 |
心理 |
体育 |
小计 | |
会元学校 |
事业编制 |
1 |
1 |
1 |
|
|
|
|
|
|
1 |
4 |
编外聘用制 |
4 |
2 |
1 |
|
|
|
1 |
|
|
|
8 | |
开元学校 |
事业编制 |
3 |
2 |
1 |
1 |
|
1 |
|
|
1 |
1 |
10 |
编外聘用制 |
7 |
4 |
3 |
|
1 |
1 |
2 |
2 |
|
1 |
21 | |
小计 |
15 |
9 |
6 |
1 |
1 |
2 |
3 |
2 |
1 |
3 |
43 |
详见附件1:《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会元学校、开元学校教师职位表》。
三、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不含已办暂缓就业的毕业生):2019年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毕业生)。获得研究生学历者,须具有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毕业生在毕业一年内视为应届毕业生。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截止之日。
(二)社会人员:须取得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研究生学历者,须具有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及技能要求;
4.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参阅:http://www.hrssgz.gov.cn/rcyj/tzgg/201406/t20140620 214745.htm);
6.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要求,详见附件1。
2.考生的所学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相符,专业代码要求一致。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附件3《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8版)》执行,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应届研究生可以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其本科院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的研究生考生,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也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的截止之日。
4.具有报考职位对应的中小学系列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19届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规定,持省外专业技术资格证的社会人员,不符合确认条件或符合确认条件后一年内不能按要求办理换证确认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5、社会人员必须有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且报名时在全日制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6.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其中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7.报考英语教师职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其中2019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8.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上述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9.2019届毕业生如在2019年12月31日前无法获得职位招聘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取消聘用资格。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专业素质评估、笔试、现场资格核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4日17:00报考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网络初审:报名成功后,可自行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网络初审。通过初审者方可参加专业素质评估。
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专业素质评估准考证,并在准考证相应的位置上贴上与报名上传一致的照片。(附件5)(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招聘岗位。
(2)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3)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
(4)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录在案。凡因未按招聘要求提供完整的相应证明材料导致未通过网络初审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职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才能开考,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和专业素质评估准考证盖章。准考证盖有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确认的专用章是有效准考证。准考证无广州二中教育集团确认的专用章是无效准考证。
时间:2019年1月5日上午8:30至11:30
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科学城校区(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三)专业素质评估(包括教师基本功及人文素养测试和笔试)
1.教师基本功及人文素养测试
(1)时间:2019年1月6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科学城校区(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考核方式:即兴演讲、书写、板书;时长:5分钟
教师基本功及人文素养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成绩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环节。
教师基本功及人文素养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测试成绩公布。2019年1月7日考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测试成绩。
(3)成绩合格的考生,自行在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
(1)时间:2019年1月10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科学城校区(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时长:90分钟。
笔试成绩是专业素质评估的最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
(2)考试成绩公布。2019年1月11日考生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成绩。
(3)专业素质评估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成绩高低排序,按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核环节;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资格审核。
(四)资格审核及发放面试通知书
1.时间:2019年1月16日上午8:30-11:30
(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科学城校区(具体以通知为准)
3.需提供的材料: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报名表并手写签名(报名系统上打印)、《2018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公开招聘会元学校、开元学校教师资格审核目录表》(附件2)表中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核的依据。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
备注:社会人员还需提供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社保缴纳明细(社保局加盖公章)、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外学习并将于2019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4.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5.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方可参加面试。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达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者,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资格。资格审核期间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五)面试(讲题、说课/授课、答辩)
1.时间:2019年1月18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地点:广州市第二中学科学城校区(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考核方式:讲题、说课/授课、答辩等;时长15分钟
信息技术、美术、音乐、体育教师增加专业技能测试。美术、音乐、体育考生可根据个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所需器材。
2.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开考前30分钟凭个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到指定考室报到。如有考生放弃面试,按照同一岗位专业素质评估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六)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专业素质评估成绩×30%+面试成绩×7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
总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
总成绩可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
根据拟招聘的事业编制和编外聘用制人数,择优定编。会元学校和开元学校分别结合考生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先依次录取事业编制人员,再依次录取编外聘用制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适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经费由对应学校负责。
考察按照《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二中教育集团可单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资格的;
(四)拟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拟聘人员将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二)被录用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按照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本科应届毕业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证书后,按十二级岗位聘用,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合格后,符合晋升条件的,学校有岗位的情况下,可依次晋升。
被录用为编外聘用制教师人员按照劳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工资待遇按黄埔区编外聘用制教师薪酬标准。
九、其他
(一)通过现场资格核查、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
(二)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调整,调整通知将在广州市第二中学网站、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五)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各项测试或考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各项测试或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
(六)为便于管理,录用为事业编制的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聘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0-32079898
监督电话:020-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黄埔区教育局。
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