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安县文化馆是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各艺术专业的创作、辅导、培训、理论研究以及全县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艺术类专业技术合同制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践操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21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 报名地点:淳安县文化馆三楼副馆长室(千岛湖镇阳光路3号)
4. 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携带《淳安县文化馆公开招聘合同制员工报名表》一份(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相关荣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咨询电话:0571-24817103,24817106。
(二)考试方式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进行专业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进行。
2.因本专业技术人员为紧缺岗位,报名考试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报名满1人即可开考。
3.面试时间等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流程、标准及项目参照浙江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由淳安县文化馆负责。在政审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不合格,由县文化馆审定后,取消拟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开除处分的人员;
(3)不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报名及考试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有违法违纪记录;
(6)违反计生相关规定;
(7)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政审。
(四)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淳安千岛湖门户网站”对外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与拟聘用对象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2个月(含试用期)。
淳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19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