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商专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年龄在30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本科以上学历,新闻传媒类或营销策划类专业,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熟练操作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工作态度认真、责任心强、肯吃苦,有招商工作经验和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的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从事行政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公示、试用、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3月15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也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市投促局邮箱:fgzhaoshang@163.com)。发送邮件后,请拨打市投促局联系电话进行确认。
3.报名地点:
市投促局综合协调部,地址:港口区迎宾街红树林大厦东塔2209室,联系人:吴科长,联系电话:2217506。
4.报名材料要求: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小2寸免冠蓝底彩照3张。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填写《市投促局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报名材料恕不退回。
(二)面谈
市投促局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择优通知应聘者面谈。面谈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复印件的原件进行审核。
(三)体检
面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市投促局通知面谈合格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四)聘用
经资格审查、面谈、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聘用人员须进行试用,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市投促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每月工资2500元,市投促局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工伤、生育、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等费用,同等享受差旅补助及工会福利,享受绩效及工作年限奖励。试用期间月工资2000元,市投促局不代缴纳工伤、生育、失业、养老和医疗保险等费用。
五、本简章由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