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梅州市梅江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20名,招聘后,从事梅江区道路交通管理,派驻于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3.身高在1.68米以上。
4.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2月28日至2001年2月27日期间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外形缺陷,无纹身,体表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色弱色盲,无传染病,无心脏病,无手术后遗症,无家族遗传病史,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7.无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8.服从安排,听从指挥,遵守工作纪律及有关管理规定,应变能力强,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9.退伍军人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填报并贴上1寸彩照,在报名现场上交审核。
地点: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五楼内勤中队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9年2月23日至2019年3月2日。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退伍军人另须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本人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可委托他人代其办理,资格审查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对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将组织参加体能测试、面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4×10m往返跑、俯卧撑。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执行,设合格线,不计入总分。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进入面试环节;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采取现场面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内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计分去掉评委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
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梅江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指定体检时间、地点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后,梅江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八)递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试用手续,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和试用,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劳动法》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及相关手续。
三、待遇保障
交通协管员岗位月工资实领2000元,五险由单位缴交,其它补助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咨询方式:0753-2283131(工作时间)
本公告由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大队负责解释。
梅州市梅江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