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荔联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录取。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好,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有B2驾照以上,2年以上实际驾驶经验,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本地路况;
4.无不良驾驶记录,无重大事故及交通违章,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
5.年龄在45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保密意识强、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
7.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8.有政府部门工作经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从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黄埔区榕悦一街2号荔联街道办事处四楼403室,联系人:蔡小姐(联系电话:82207432,82207377,13829711533);
3、报名资料:报名者需本人携带《黄埔区荔联街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户口簿、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其中户口簿复印户主及本人两页,居民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和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到指定报名地点报名。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要有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者对所提供资料真实性负责。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提供报名的复印材料不再退还。
(二)考试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须有3名以上方可开考。资格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复审
按考试成绩1:1的比例,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第一名的报考人员提交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和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体检和聘用资格。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四)体检
1、拟招聘人选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2、考生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付。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工资福利按照《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社﹝2016﹞1号)执行。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荔联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